跳至主要內容
PHUA MEDIA
生活 現象觀察

樹種下去之前,流程先跑一遍:臺巴ARR碳權試行,走到哪一步了

環境部9月10日公告臺巴《巴黎協定》第6條ARR試行啟動,以時間軸回顧從2025年合作備忘錄到專案實作的進度與仍未定案的細節。

刊登:(台北時間) 閱讀約 2 分鐘

環境部於9月10日公告臺巴碳權合作進入專案實作階段:工研院綠能與環境研究所與巴拉圭企業,在當地查科地區啟動《巴黎協定》第6條小規模的造林、再造林與植被恢復(ARR)試行。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謝燕儒並率團實地考察專案場域。

先把話說清楚:這是「試行啟動」,額度還沒核發,碳費也還抵不了。官方公告並未公布專案面積、預計移除量或首批額度數量。把時間軸攤開來看,會更清楚這一步在整條路上的位置。

從備忘錄到種樹,這條路走了快一年

  • 2025年10月1日:臺灣與巴拉圭簽署《巴黎協定》下的合作備忘錄。
  • 2025年12月:環境部表示,2026年將優先建立雙邊政府碳權合作制度,並研議示範計畫、數位登錄平臺與排放交易制度合作。
  • 2026年5月:環境部說明雙方正在討論簽訂執行協定(IA),由政府帶領企業建立減量合作;同一份資料提到,合作產生的碳權未來可據以認可抵扣最多5%的碳費收費排放量。
  • 2026年9月10日:工研院與巴拉圭企業在查科啟動小規模ARR試行,謝燕儒率團考察場域。

要注意的是,9月的專案啟動與執行協定正式生效是兩個節點。環境部5月的資料仍把IA描述為討論中的安排,正式簽署日至今沒有公布。

這次到底在測什麼

環境部公告列出四組測試流程:專案設計與第三方確證、碳移除量化與MRV(監測、報告與查證)、額度核發授權移轉,以及相應調整。

其中「相應調整」是《巴黎協定》第6.2條的核心設計。依UNFCCC的參考手冊,參與合作的國家移轉國際轉讓減緩成果(ITMOs)時,須以相應調整反映移轉情形,避免同一筆減量成果被兩邊重複計算。這也是本案把額度授權移轉與相應調整一起列入測試的原因。

對臺灣企業來說,後續真正要等的是制度文件:IA的內容、專案方法學、確證與MRV要求、額度移轉規則,以及臺灣端如何認定可抵碳費。這些項目目前都還沒有完整的操作期限與細節。

那句「抵扣5%」,現在能當真嗎

環境部5月的英文新聞稿用的是「據以認可」的規劃表述,指的是臺巴合作碳權未來可據以認可抵扣最多5%的碳費收費排放量。在執行協定簽署、額度核發與授權流程正式公布之前,這個5%是規劃上限,還不是可以拿去申請的現行額度。

換句話說,查科的樹已經開始試著種了,但從樹到碳權、再到碳費帳單上真正折抵的那一格,中間還隔著確證、量化、核發、移轉與相應調整好幾道關卡。這些關卡能不能順利跑完,才是接下來值得盯的看點。

主題

#臺巴碳權合作+巴黎協定第6條#arr碳權+制度觀察#環境部+碳費抵扣